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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 俄罗斯节能研究
发布时间: 2007年12月12日 閲读次数:5209 新闻作者:徐兴泽 龚惠平 新闻来源: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1.基本情况与节能现状

俄罗斯国土辽阔,资源丰富,能源资源得天独厚。俄罗斯天然气、煤炭、石油、铀的蕴藏量分别占世界45%、23%、12%、14%。据估计,俄罗斯天然气储量为127万亿立方米,煤炭可采储量超过2000亿吨,实际探明诸量为1050亿吨,石油总储量约为440亿吨。
除了气候恶劣等自然因素外,能源价格被低估、节能意识淡薄、能源工业管理不善、市政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工业生产布局与结构不合理等等原因,造成俄罗斯GDP单位能耗是工业发展国家的3倍以上。根据国际能源署数据,2003年俄罗斯GDP单位能耗是丹麦、日本、瑞士、挪威、英国的16倍以上。
这也恰恰表明俄罗斯节能潜力巨大。据俄罗斯专家预测,无需增加能耗只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就可以实现俄罗斯近50%的经济增长量,而通过采取节能工艺措施又可以取得20%的增长量,只有约1/3增长量需要增加能源。据俄方评估,俄罗斯工业企业推广节能技术,每年潜在的经济效益可达242亿美元,每年的节能潜力约为3.6亿~4.3亿吨标准煤,占每年能源需求的35%~40%。其中燃料能源企业占1/3,工业和建筑业占1/3,市政管道占1/4,交通占6%~7%,农业占3%。
俄罗斯现行的能源战略基于联邦政府2003年出台的《至2020年的俄罗斯能源发展战略》,将提高经济能效作为俄罗斯能源战略重点之一,其核心内容是:
·引入市场价格机制鼓励节能,降低能源供应的风险;
·应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减少燃料能源产品在开采、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中的损耗,降低能源生产与使用中单位损耗量;
·应用经济激励手段,完善生产结构,在产品开采、加工、运输和销售各个环节推广使用新技术,使能源对环境的人为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根据《至2020年的俄罗斯能源发展战略》的要求,俄罗斯的GDP单位能耗到2010年应比2000年降低26%~27%,2020年则进一步降低45%~55%。

2.节能法律法规

(1)《俄罗斯联邦节能法》
在节能方面,俄罗斯现行的基本法律是《俄罗斯联邦节能法》,该法为1996年颁布,2003年4月进行了修订。该法调节在节能活动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关系,包括:能源开采、生产、加工、运输、存贮和使用过程中节能、节能方面的国家监督、研发和推广节能技术及设备、保障能源领域计量的准确、可靠与统一。目的是为有效地利用能源,创造良好环境。
该法对其适用范围、具体调节关系、国家节能政策所遵循的原则。节能标准化、计量及认证、节能检验、节能经济与财政机制、节能监督、节能宣传与培训、节能信息保障部作了规定。
目前,俄罗斯正在拟定新的《节能法》,草案包括,加强国家对节能措施的支持,追究经济主体负责人对本单位浪费能源的责任,中央和地方建立节能基金,完善节能激励机制,强化能耗标准,对节能予以税收优惠等。
(2)其它节能法规和措施
制定节能计划,能源需求纳入预算。1998年6月俄罗斯政府出台《关于在俄罗斯境内鼓励节能的补充措施》,采用经济机制鼓励节能,要求各部门(包括下属单位)制订节能计划,将燃料能源消费量纳入预算,并责成俄罗斯教育部开展节能教育和宣传计划。
严格能耗标准,提高徘放费用。
改革市政公用服务支付方式。
地方出台节能法规和措施。

3.节能政策与国家计划

(1)确立节能技术为俄罗斯关键技术地位
2002年3月俄罗斯出台《至2010年和未来俄罗斯科技发展基本政策》确定包括节能技术在内的九大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以此为基础确定50项关键技术,最终形成《俄罗斯联邦关键技术清单》,能源领域有生态洁净的传统可再生能源、能源转换技术、蓄能新技术与节能技术。
(2)《至2020年的俄罗斯能源战略》
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主要指俄罗斯燃料能源企业科研、科技和创新活动。它是俄罗斯能源企业提高能效的基础,立足于俄罗斯本国和国际能源领域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的最新成就。
(3)节能领域的国家计划
节能被视为保障经济增长有效途径之一,为此俄罗斯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节能计划:
《1998—2005年俄罗斯节能》联邦专项计划
俄罗斯联邦政府于1998年1月24日出台(1998—2005年俄罗斯节能》联邦专项计划,采用市场机制和国家调节措施、推广环保、高效和节能技术与设备,使俄罗斯经济走上节能发展道路。目标是1998—2005年节约3.65亿~4.35亿吨标准煤,2005年降低GDP单位能耗13.4%。计划分两阶段实施:1998—2000年和2001—2005年。由5个子计划组成:“燃料能源工业节能”、“市政住宅节能”、“高能耗工业节能”、“经认证的能源消耗量结算与调节仪器及系统”、“节能电子设备”。2002年8月24日该计划中止。
《2002—2010年高能效经济》联邦专项计划
2001年11月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2002—2010年高能效经济》联邦专项计划。其目的和宗旨是通过全面使用节能技术和设备使俄罗斯经济走节能发展道路、为经济提供可靠能源保障、降低能源产业生产成本(包括运输、加工和消费)和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保持并扩大燃料能源企业出口能力。分两阶段完成:2002—2005年和2006—2010年。计划资金70 046.6亿卢布,其中502.6亿卢布由联邦预算保证。由3个子计划组成:“燃料能源企业节能”、“原子能的安全与开发”、“消费领域节能”。
《2007—2010年及至2015年高能效经济》联邦专项计划
这是俄罗斯节能领域最新的联邦专项计划,2006年已由俄罗斯联邦工业能源部公布,目前还只是草案。该计划在2007—2015年节约1亿吨标准煤,其中,2007—2010年应该节约3500万吨标准煤。与现行《2002—2010年高能效经济》联邦专项计划相比较,主要立足于节约财政资金,限制能源使用。
《2007—2011年发展国家技术基础》联邦专项计划
这一联邦专项计划是《2002—2006年发展国家技本基础》联邦专项计划的延续,主要目的是以研发和推广节能、环保技术为基础保障俄罗斯工业技术的发展,生产出具有竞争力的高科技产品。节能与改善生态环境体现在《为新一代交通装备研发能够满足长期国际环保、节能和安全标准要求的先进汽车技术》子计划。该项子计划2007年拨款82亿卢布,2008年则为111亿卢布。
除联邦专项计划外,各部门和地方也纷纷出台自己的节能计划。截至2004年底,俄罗斯有26个联邦级部和机关制定了自己的节能计划,有78联邦主体出台和实施650多项节能计划,其中,地区计划有45项,各经济门类计划有69项,地方和城市计划有537项。

4.存在的问题和启示

(1)管理体系不健全
俄罗斯节能领域的行政管理与监督的国家体系一直处于不健全状态。一方面俄罗斯现行《节能法》第四条规定的俄罗斯节能政策基本原则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原因是该法没有明确节能政策实施机制,而且联邦与地方在监督节能项目和计划实施方面职权划分不明确,另一方面目前拟定与落实节能政策的职责并未落实到联邦执行机构。根据1997年9月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总统令,俄罗斯能源部承担上述职责。联邦政府《关于俄罗斯联邦能源国家监督》的决议将上述职责赋予俄罗斯能源监督局,2004年11月俄罗斯联邦总统令又废止此项决议。而新组建的俄罗斯工艺、技术与原子能监督局并没有赋予节能方面的监督职能。到目前为止,俄罗斯工业能源部没有一个部门针对节能监督与管理,更不用说具体到某一业务处或某个负责人,其它联邦部局也没有这样的机构设置。
(2)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俄罗斯现行的《联邦节能法》只具有宣言性质。俄方自己认为,有必要修改现有的《联邦节能法》,完善鼓励节能与调节能源消费、为节能领域吸引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开发非传统能源、修改建筑标准。为此,俄罗斯工业能源部准备从税收、利用低成本能源、节能投资回收方面作出修改,联邦政府拟将该草案提交国家杜马。
(3)节能公司生存环境差
节能在俄罗斯尚未形成规模化市场,从事节能活动的社会团体众多,有中心、基金会、协会等。但是大多为自发性创业者,没有足够资金和手段来推广节能技术。
(4)节能投资金融环境有待改善
节能技术公司通常依靠自身财力,很少使用借贷,原因是贷款利息高。与此同时,外国金融公司(银行和租赁公司)投资俄罗斯节能项目存在三大障碍:首先是长期金融资源不足,其次是节能投资评估经验不足,涉及到项目风险评估过高的后果,第三是俄罗斯地方公司节能投资项目准备与实施的经验不足,以及缺乏权威的咨询或能源服务公司(或者发展不够)。
(5)民众节能意识急待加强
俄罗斯能源用户节能意识淡薄。比如:供热供水,每位城镇居民用水量实际超过标准0.5~1倍,用热则超标1~2倍,每平方米供暖能耗是瑞典的5倍。主要原因是居民供水供热费用按标准收取,实际消耗量要多得多。水电热管理机制本身不鼓励节约,费用收取只按成本,与服务有关的所有生产费用以及水热运输过程中损耗转嫁到所有用户,市政管道企业也无积极性,管理疏漏多,也无钱更换老化管道。

尽管俄罗斯资源丰富,但俄罗斯经济界和科学界的有识之士还是提出,在高科技迅猛发展和资源日益减少的21世纪,像俄罗斯这样的工业科技大国再也不能走资源经济之路,而应逐步转向知识经济。俄罗斯政府和科学界也意识到节能对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但多年形成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型起来谈何容易。所以,在节能方面俄罗斯还任重而道远。事实上,恰恰是丰富的能源资源成了俄罗斯落实节能政策和发展节能科技的最大阻力,这似乎验证了一个道理——好事变坏事。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中国也同样走过弯路,多年高速发展的经济开始遇到了环境、资源的瓶颈。这促使我们开始正视节能问题,中国在节能方面的努力进取则验证了另一个道理——坏事变好事。在能源和节能方面俄罗斯教训是深刻的,对我们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借鉴意义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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